2017年7月16日 星期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學生在校使用相關文具用品注意事項」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71968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學生在教室裡接觸易釋出塑化劑等有毒物質的文具用品,造成健康危害,請各校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如需代購學生之文具用品,應請廠商先行出具經濟部檢驗合格證明,才能採用。
(二)請勿強制要求學生使用桌墊、或其他塑膠製文具用品。
(三)請向家長及學生宣導減少使用塑膠製文具用品,以避免對學生健康產生危害。

1060003340

2017年7月14日 星期五

臺中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程序

臺中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程序
中華民國10675日府授衛醫字第1060135572號函修正
一、本程序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訂之。
二、本程序所稱緊急傷病患,係民眾因疾病、傷害或不預期之危難,需立即接受適當之緊急處理,以減輕或治療傷病或維持其全部或部分生理功能,避免急難,拯救其生命者,其適用範圍如下:
(一)  急性腹瀉、嘔吐或脫水現象者。
(二)  急性腹痛、胸痛、頭痛、背痛下背、腰脅痛、關節痛、或牙痛,需要緊急處理以辨明病因者。
(三)  吐血、便血、咳血、尿血、陰道出血或急性外傷出血者。
(四)  急性中毒或急性過敏反應者。
(五)  體溫不穩定。

2017年7月6日 星期四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及英語教學作業實施要點修正規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及英語教學作業實施要點修正規定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及原住民地區英語教學,提供學生學習族語及文化之機會,提升原住民語言及文化之傳承,增進英語教學效能,促進學生英語學習效果,特訂定本要點。
  2. 依本要點補助(以下簡稱本補助)之對象如下 :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
(二)國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國立中小學)。
(三)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以下簡稱法人、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