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0日 星期五

原住民學生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要點

原住民學生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要點
1.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09600245531號令及教育部台高()字第0960079251B號令會銜發布
2.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0990019827號令及教育部台高()字第0990067102B號令會銜發布
3.  中華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日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10100328141號令及教育部台高()字第1010117270B號令會銜發布
4.  中華民國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10300238621號令及教育部臺教綜()字第1030063454A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條文(原名稱: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要點)

一、    原住民學生取得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規定。

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優良英語教師出國進修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原則

103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所屬偏遠地區國民小學
優良英語教師出國進修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原則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設備及活動實施要點。
()補助各直轄市、縣()政府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
二、目的
為強化各縣市所屬偏遠地區國小英語教師教學專業知能及專業素養,本署補助偏遠地區優良英語教師出國進修經費,以營造優質英語學習環境,擴展其國際視野。

2014年5月27日 星期二

文化部推廣人文思想活動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文化部推廣人文思想活動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中華民國10264日文版字第10220179781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359日文版字第10320136311號令修正

一、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提倡人文思想,增進多元文化,提升國人文史哲素養,特訂定本要點。
補助對象: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學校、民間團體。
本要點不補助政府、政黨與其出資或捐助之法人機構所主辦、委辦、策劃及承辦之計畫或活動。但政府機關與其出資或捐助之法人機構,結合其他法人、公私立學校及民間團體提案申請者,不在此限。
基於避免重複補助原則,同一申請案件已獲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本部及所屬機關(構)補助者,本部不再重複補助。

臺中市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

臺中市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017日府授人考字第0991000387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2124日府授人考字第1020017247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2410日府授人考字第1020062004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3523日府授人考字第1030096579號函修正
一、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激勵士氣,提升行政效能,表揚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模範公務人員,特依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訂定本要點。

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
修正規定
中華民國90828日臺(90)客會文字第0600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91215日臺(91)客會文字第0910000521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1715日臺(91)客會企字第0910003455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235日臺(91)客會文字第0920001424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21220日客會文字第0920009935號函修訂發布
中華民國955 3 日客會文字第 09500038092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9 48日客會文字第0990004029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991229日客會文字第0990016599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01210日客會法字第1010002369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03519日客會文字第1030007939號令修正

一、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推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增進國人認識並弘揚客家文化,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
(一) 直轄市、縣(市)等地方政府。
(二)經依法立案之國內民間團體及公、私立各級學校。但政黨、民營事業機構所屬團體,不予補助。

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
中華民國10357日行政院院授人培字第1030032393號函訂定
一、為落實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公務員懲戒法之相關規定,處理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案件,特訂定本要點。   
二、各機關現職、退休或離職人員之獎懲,除一次記二大功(過)專案考績,應經各主管機關或權責機關核定後送銓敘部銓敘審定外,由各權責機關核定,並於人事資料內註記。

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臺中市低碳城市傑出貢獻獎實施計畫

臺中市低碳城市傑出貢獻獎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357日府授低碳辦字第1030082949號函訂定
壹、           目的:
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民眾、企業或機關團體積極參與低碳城市推動業務,從事或推動環境保護相關工作,以結合運用各界資源,推動低碳城市建構。為鼓勵績效優良之民眾、企業或機關團體,特訂定本計畫。

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

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
一、本注意事項依臺中巿市屬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訂定之。
二、各校得經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決定當年度教師介聘作業係委託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或數校聯合辦理或自辦。不論選擇上述任何方式,各項作業流程均應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所訂日程辦理。
三、教師超額介聘作業依臺中市市屬國民中小學及幼園超額教師輔導遷調介聘作業實施要點辦理。
四、聯合辦理現職教師市內介聘時,基於缺額互惠原則,未參加市內教師聯合介聘學校所屬之教師,不得申請參加聯合辦理學校所辦現職教師市內介聘。
五、教師得視需要同時申請市內與臺閩介聘,惟參加臺閩介聘成功後,即取消其市內介聘之申請。

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臺中市政府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臺中市政府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2114日府授人企字第1020211335號函訂定
一、     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審議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原住民民族教育事務,特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設臺中市政府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教審會),並訂定本要點。

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重點發展單項運動遴選要點修正草案

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重點發展單項運動遴選要點
修正草案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0224日發布
103425日修正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為積極培育臺中市優秀運動選手,充實學校體育設備,加強校園運動風氣,以提昇本市運動水準,特訂定本要點。

臺中市體育獎金發給要點

臺中市體育獎金發給要點
一、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培養具有體育潛能之成績優秀運動人才,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如下:
(一)  比賽日前設籍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連續滿六個月以上之在籍選手。但本市各級學校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及教育部主辦學校運動聯賽甲組之獲獎選手不受戶籍限制。
(二)  指導本市運動選手獲獎之教練。
符合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教練,應連續滿六個月以上之在籍者為限。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
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一、依據:師資培育法第十九條、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方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國中小補救教學」及「高中高職教師教學品質提升」等方案,及師資培育白皮書、人才培育白皮書。
二、目的:落實中小學課程革新,提高教師專業素養,增進教育品質,厚植國家競爭力。
三、補助對象:
(一)師資培育之大學。
(二)師範大學設置之進修學院。
(三)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及所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2014年5月5日 星期一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符合相當於CEF語言參考架構B2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符合相當於CEF語言參考架構B2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CEF) B2級以上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教育部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教育部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中華民國100824日臺訓(三)字第1000131484 號函訂定

壹、計畫緣由
根據衛生署99年度國人死因統計結果,99年自殺死亡數降低,為自86年起,首度退出10大主要死因,居第11順位;然15-24歲青年人前三大主要死因依序為(1) 事故傷害691人占51.7%(2)自殺176人占13.2%(3)惡性腫瘤140人占10.5%;三者合占75.4%。其中自殺人數176人與98年度自殺人數203人相較,雖有大幅減少,惟仍為15-24歲青年人之第二大主要死因,顯示在此年齡層之自我傷害防治工作仍有加強之必要。
另本部於98年度委託國立台北護理學院(林綺雲教授)進行之「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治通報事件中有關自我傷害事件之分析及防治策略」,分析937月到986月間「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治通報事件」中有關自我傷害事件之通報表,重要之分析結果摘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