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6日 星期三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設立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設立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作業要點
修正規定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積極輔導地方政府發掘、培訓具發展潛力之基層運動選手,提升基礎競技運動實力,建立完善培訓體制,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申請單位:指依本要點規定,向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本
      署)提出申請設立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以下簡稱訓練站)之直轄市、縣()政府。
(二)辦理單位:指前款申請單位經本部依本要點規定核定辦理者。
(三)訓練站:指由辦理單位分別在轄區內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國小)、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中)、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高中)或體育場(處、所)設立,受辦理單位或其所屬體育運動主管機關指揮、監督者,包括本部主管之國立學校及私立學校。

2014年7月8日 星期二

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

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034府授教小字第1000033816號函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10378日府授教小字第1030125267號函修正
一、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學生分發入學,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六條及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五條、第八條及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二條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原則如下:
(一) 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
(二) 便利學生就讀。
(三) 小校小班。
(四) 顧及學校容量,並保障學區內學生優先就學之權利。

2014年7月3日 星期四

臺中市國民小學提升合格英語教師授課比率實施計畫

臺中市國民小學提升合格英語教師授課比率實施計畫
一、依據:
()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臺中市教師聘約準則。
二、目的: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為維持英語教學品質,提高合格英語教師授課比率,提供本市學生良好之英語教學師資,獲致最大學習成效,特訂定本計畫。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中市所屬各公立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