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各級學校學生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2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學字第1080068774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教育類
2019年7月30日 星期二
2019年7月16日 星期二
2019年7月13日 星期六
2019年7月4日 星期四
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2018年8月21日 星期二
學校用書作業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學校用書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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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提升教科圖書品質,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支持國民基本教育發展,補助各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國民中小學)學校用書費用,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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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要點補助之對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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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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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學校:國立大學或國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之國民中小學(包括國中部、國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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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2018年7月13日 星期五
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購,應視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內容 及條件,編列合理預算給付費用及訂定合理履約期限
- 邇來接獲技術服務廠商及公會反映,機關辦理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之技術服務採購,常一併要求廠商辦理地質調查(鑽探)、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智慧建築或綠建築候選證書或標章等工作,惟契約並未清楚列明該等工作之費用,致衍生費用給付爭議。
- 茲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下稱技服辦法)及本會訂定之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下稱技服契約範本),就前開委託事項之費用編列,說明如下:
- 技服辦法第25條規定:「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應視技術服務類別、性質、規模、工作範圍、工作區域、工作環境或工作期限等情形,就下列方式擇定一種或二種以上符合需要者訂明於契約:
-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 建造費用百分比法。
- 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
- 總包價法或單價計算法(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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