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午餐及營養教育工作輔導考核要點修正
中華民國100年2月18日中市教體字第1000006097號函下達
中華民國100年4月14日中市教體字第1000020502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2年5月13日中市教體字第1020031499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4年4月02日中市教體字第1040023738號函修正
ㄧ、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午餐及營養教育工作輔導考核,特訂定本要點。
二、輔導考核目標:
(一)輔導改進供應學生午餐品質及營養教育實施方法。
(二)發現工作缺點及時指導改正,並協助解決工作之困難。
(三)考核辦理營養教育及供應午餐工作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