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課程創新 活化教學~教師揪團共學增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105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貳、計畫發想:
一、
所有的教育改革最終都是為達成學生有效學習,教師課室教學實踐能力的提升則是九年一貫課程及十二年國教改革政策中大家關注的焦點。然而,至今現場教師對於課室公開觀課仍有許多顧慮,欲其普遍實施尚有許多努力空間。
二、
長久以來,教師專業增能研習都由政府規劃辦理,但有感於此傳統由上而下的增能研習辦理方式已多流於形式,在激勵和幫助教師專業增能成效有其限制。為此,本計畫試圖改變教師增能辦理模式,希望透過教師同儕自主揪團規劃研習課程,並且在執行上減少教師辦理自主研習的行政負擔,以提高教師對研習內容的認同與參與動機和意願。
三、
本局多年來積極鼓勵學校深耕本位課程,並透過教師共同備課、觀課、議課、活化教學等有效教學等策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這次的教師揪團自主共學,聚焦課程創新與有效教學策略主題,期望有意願之教師自行規畫課程內容、揪集有意願者共襄盛舉、並自行聘請講師,以共同支持專業發展,達成教學領導與教師專業知能提升之目標。
參、目的:
一、引導學校教師同儕透過課室觀察之專業對話機制,有效提升教學品質。
二、鼓勵教師透過同儕合作共學模式,自主規劃精進課堂教學活動或研習,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及提升教學品質。
三、減輕自主規劃辦理研習之行政流程與文書作業負擔,鼓勵教師自主合作共學,提升精進教學成長研習辦理之成效和品質。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北屯區松竹國民小學
伍、實施對象:
臺中市立各國中小校長及教師(含兼職行政人員)
陸、辦理期間:自105年5月至105年10月31日或經費用罄止
柒、實施原則與注意事項:
一、
辦理時間應安排於非上課時間(建議於寒、暑假、假日或課後)。
二、
辦理地點不限於校內。
三、
揪團主題應符合課程創新及活化教學。
四、
本案補助研習所需講座鐘點費及外聘講師之交通費(搭高鐵或飛機者請檢附票根,計程車費不予支給),凡聘請臺中市政府各機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擔任講座之鐘點費一律以內聘標準支給(每小時800元);其他外縣市人員擔任講座之鐘點費一律以外聘標準支給(每小時1600元)。
五、
揪團人請於揪團前先連繫講師並確認辦理日期。
六、
有意願跟團增能之教師,可於揪團共學資訊平台登錄,若於辦理日兩週前連署參加人數達12人,即揪團成功,團員人數上限由揪團人自定。
七、
成團後,由承辦單位將平台登錄資料轉換成申請表格(附件1)後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以e-mail通知揪團人。
八、
審查通過後,揪團人應依申請內容積極辦理。
九、
增能研習辦理完竣2週內,請揪團人協助將活動照片4張及簽到表上傳至揪團共學資訊平台,並將講師鐘點費及交通費支用領據寄達承辦學校(北屯區松竹國小,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二段12號)。
十、
揪團人完成第九項之所有程序後,講師支領費用將由承辦學校逕付。
十一、
揪團共學資訊平台開放使用前,揪團以紙本方式申請,請揪團人填妥申請表格(附件1)後e-mail至cjl@szes.tc.edu.tw。
十二、
揪團共學資訊平台開放使用前,增能研習辦理完竣2週內,揪團人請填妥成果表(附件2)連同簽到表(附件3)一併e-mail至cjl@szes.tc.edu.tw。
玖、 揪團流程:
拾、經費來源: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要點」補助支應。
拾壹、考核:
一、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事宜。
二、本計畫辦理完畢,將成果含活動照片、簽到表、課程表等)彙整於「臺中市精進教學計畫-成效檢核與輔導追蹤網站」(http://innovative.tc.edu.tw/),供全市教師參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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