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甲南國小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
壹、依據:
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三、教育部101年11月16日臺軍(二)字第1010212965B號令修正「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
四、教育部101年12月25日臺軍(二)字第1010239194號函修正「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辦理
五、依本校102年8月30日校務會議通過辦理。
貳、目的:
鑑於校園霸凌事件為學生嚴重偏差行為,對兩造當事人、旁觀者身心均將產生嚴重影響,為防制校園霸凌事件,建立有效之預防機制及精進處理相關問題,特訂定本執行計畫。
參、實施對象:學生。
肆、執行策略(三級預防):
一、一級預防(教育與宣導):
應著重於學生法治、品德、人權、生命及性別平等教育,培養學生尊重他人與友愛待人之良好處世態度,透過完善宣導教材、辦理學校相關人員研習活動,分層強化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對於霸凌行為之認知與辨識處理能力。
二、二級預防(發現處置):
與地方警政合作成立維護校園安全聯繫會報,研提防制策略;與警察(分)局完成簽訂「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強化警政支援網絡;辦理記名及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對反映個案詳查輔導;如遭遇糾紛事件,除應迅即判斷屬偶發或霸凌事件。
三、三級預防(輔導介入):
啟動輔導機制,積極介入霸凌、受凌及旁觀學生輔導,必要時結合專業心理諮商人員協助輔導,務求長期追蹤觀察,導正學生偏差行為。若霸凌行為已有傷害結果產生,如屬情節嚴重個案,應立即通報警政及社政單位協處及提供法律諮詢,以維護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權益,必要時將個案轉介至專業諮商輔導矯治。
伍、執行要項:
一、教育宣導:
(一)加強實施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奠定防制校園霸凌之基礎。
1.剪蒐集各類教材及充實宣導資料,以利教育實施。
2.將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融入社會及綜合領域等課程,並適時於相關課程結合重大事件實施機會教育。
3.結合民間、公益團體及社區辦理多元活潑教育宣導活動,深化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
4.於教師進修時機辦理教師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研習,增強教師知能。
(二)推動每學期第一週為「友善校園週」,並規劃辦理以反霸凌、反毒及反黑為主軸的相關系列活動。
(三)每學期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研習)或教師進修時間,實施防制校園霸凌專題報告,強化教育人員防制校園霸凌知能與辨識能力。
(四)透過社區力量與愛心商店,共同協防不法情事,維護學生校外安全與防範不法情事。
(五)藉由繪製校園平面圖找出校園安全死角,並排定巡查人員每日實施巡查,期能消弭校園危安因素,杜絕霸凌事件。
二、發現處置:
(一)教育部設0800200885(耳鈴鈴幫幫我)24小時免付費投訴電話,臺中市反霸凌投訴電話0800580995,本校設立反霸凌投訴電話26261834#703,受理反映校園霸凌事件,並立即列管處理。
(二)於每學期(4月及10月)辦理記名或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生活問卷調查表如附件5),發現個案並追蹤問卷反映個案,詳予輔導。
(三) 設置投訴信箱,建構校園反霸凌網頁,提供學生及家長投訴,並宣導相關訊息及法規(令),遇有投訴,責由專人處置及輔導。
(四)發現疑似「霸凌」行為時,立即列冊查明追蹤輔導,如發現符合霸凌通報要件,並確認為霸凌個案者,即應依規定通報校安系統並啟動輔導機制。
三、輔導介入:
(一)規劃辦理防制校園霸凌工作研討及協調會,研擬因應策略。
(四)若霸凌行為屬情節嚴重之個案,應立即通報警政及社政單位協處,或得向司法機關請求協助。
(五)經學校輔導評估後,對於仍無法改變偏差行為之學生,得於徵求家長同意轉介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構實施矯正與輔導;學校輔導小組仍應持續關懷並與該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構保持聯繫,定期追蹤輔導情形,必要時得洽請司法機關協處及請縣政府社政單位,協助輔導或安置。
陸、經費:於年度自行編列專案或相關經費,以落實推動本計畫。
柒、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或修訂之。
承辦人: 主任 :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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