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 星期四

臺中市104年度國民中小學課後運動社團補助計畫

臺中市104年度國民中小學課後運動社團補助計畫
壹、     依據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4年度施政計畫及104107年度中程施政計畫辦
    理。
貳、     目標
一、  結合社區、社團舉辦課後運動性社團,協助家長為學生安排適當活動,培養學生正當休閒習慣,促進身心健全發展。
二、  推動本市學校運動風氣,培訓全國性運動會的本市選手,厚植本市整體運動實力。
參、     辦理期程:10481日至105131日止。
肆、     實施方式
一、  每校補助辦理1項運動性社團(含晨光時間、假日及寒暑假)。
二、  參與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均可報名參加,每社團以中低收入家庭、原住民、家庭突遭變故經濟困難者或經導師認定有補助需求者之弱勢學生為優先。
三、  預計補助實施社團數:100個。
四、  授課時數:每社團每週至少實施1次課程,每次課程至少1節,每節為五十分鐘。
五、  參與之學生,需出具家長同意書。
六、  社團性質以游泳、跆拳道、軟式網球、空手道、擊劍、排球、射擊、保齡球項目優先補助。
伍、     預期效益
一、  培養學校學生正當休閒及規律運動習慣。
二、  提升全市學校學生身心健康及體適能表現。
三、  提升本市選手於各全國性運動賽事之表現。
陸、     經費來源
一、  由教育局編列預算支應。
二、  每社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萬元整為上限。
三、  經費補助項目:鐘點費、保險費、文具紙張費、印刷費、器材費、教材費、交通費、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雜支(以申請補助金額5%為上限)等項目為限,器材費、教材費須明確逐項列出單位、數量、單價。
四、  鐘點費支給依據臺中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柒、     本計畫經教育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