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

臺中市立國民中學職員員額設置標準表

中市教人字第1020033756號

臺中市立國民中學職員員額設置標準表
職稱
設置標準
組長
6班以下
置1人
7至14班
置2人
15班以上
置3人
幹事、助理員、管理員、書記
24班以下
置1人
25班至40班
置2人
41班至56班
置3人
57班至72班
置4人
73班至90班
置5人
91班以上
置6人
護理師或護士
39班以下
置1人
40班以上
置2人
營養師
40班以上
(設有廚房供應膳食者)
置1人
人事人員
依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設置標準表
會計人員
依主計員額設置原則

備註:本府得視財政狀況、實際業務需要及員額管制政策等因素,調整人員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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