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辦法
學校相關法規、辦法
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
臺中市立國民小學職員員額設置標準表
中市教人字第1020033756號
臺中市立國民小學職員員額設置標準表
職稱
設置標準
幹事、助理員、管理員、書記
6
班至
36
班
置
1
人
37
班至
72
班
置
2
人
73
班以上
置
3
人
護理師或護士
39
班以下
置
1
人
40
班以上
置
2
人
營養師
40
班以上
(
設有廚房供應膳食者
)
置
1
人
人事人員
依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設置標準表
會計人員
依主計員額設置原則
備註:本府得視財政狀況、實際業務需要及員額管制政策等因素,調整人員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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