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 星期二

103學年度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各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組 專任輔導員諮詢服務實施計畫

103學年度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各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組
專任輔導員諮詢服務實施計畫
民國1031024日中市教督字第1030089781號函發布
壹、  依據
一、10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103年度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貳、目的
一、落實輔導團諮詢服務功能,推廣教學新知與專業知能,協助教師專業成長。
二、凝聚輔導團力量,鼓勵團員學習新知研創教材教法,樹立輔導團專業形象。
三、傳播教育與教學資訊,開拓教育視野,促進教學經驗交流,增進教學效能。
四、激發教師課程統整、選編教材、協同教學的能力,並促其發表與經驗分享。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各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組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教師研習中心
肆、實施方式
一、建立專任輔導員諮詢服務制度
(一)諮詢服務時間:每週一、週二、週四、週五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30分至430分;每週三上午9時至12時,諮詢服務期間給予公(差)假。
(二)諮詢服務地點: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辦公室(臺中市教師研習中心,西區忠孝國小校內)。
(三)諮詢服務人員:由各學習領域議題專任輔導員共23人輪流(輪值表如附件一),每一時段安排2位以上的專任輔導員,每位專任輔導員每週諮詢服務1次並做成服務紀錄(紀錄表如附件二)
(四)專任輔導員應於輪值時間至專任輔導員辦公室進行諮詢服務,並於值勤簿簽到(退),輪值人員應善盡職責,如有特殊理由應有代值人員,方得請假。

二、建置電話與網路互動教學諮詢服務
(一)服務內容:提供教學疑義解答、教學資訊、人力資源諮詢等。
(二)服務方式
1.電話線上諮詢服務:專任輔導員於諮詢服務時間接受教師電話諮詢,即時解決教師教學現場面臨的問題,諮詢服務專線電話為04-22257883
2.網路互動諮詢服務:對教師於「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交流討論區(http://www.guidance.tc.edu.tw/)」提出的問題,輔導員得提供諮詢服務。
三、協助輔導員專業成長
(一)針對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員專業成長的需求進行研討,協助規劃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組專業成長活動。
(二)蒐集並提供課程研發、教材教法研究選編、評量題庫充實等教學新知給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員,藉以協助輔導員專業成長。
(三)透過專任輔導員的專業對話,以強化各學習領域國中、國小輔導小組及教育議題國中小輔導小組組間的聯繫。
伍、經費需求:專任輔導員諮詢服務的差旅費由各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組團務運作額度內依規定支付。
陸、預期效益
一、健全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諮詢服務制度,強化輔導團教學輔導諮詢服務功能。
二、帶動教育革新思維,引領創意教學研究風氣,促進教師創新教學。
三、協助教師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的實施,促進教師教學專業成長。
柒、獎勵:執行本計畫績優工作人員依相關規定給予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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