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6日 星期四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推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推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10326日中市教秘字第1030008063號函訂定
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為推動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市立高級中學及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所屬學校)資訊教育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並建構優質之e化學習環境,特設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推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委員會設置之宗旨如下:
(一) 建構與策定本市所屬學校資訊教育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之推動藍圖。
(二) 規劃與審議本市所屬學校資訊軟硬體建設。
(三)     整合與管理本市資訊教育各項資源。
(四) 發展與推動本市所屬學校校務行政電子化。
(五) 協助與評鑑本市所屬學校資訊教育推展工作。
(六)     諮詢與輔導本市所屬學校學術網路管理。
(七) 培養與提昇本市所屬學校教育人員之資訊素養。
(八)     其他與資訊教育推動相關事項。
三、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三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教育局局長兼任,一人為副主任委員,由教育局專門委員兼任,前述二人及教育局秘書室主任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局長就下列人員聘(派)兼之:
(一)     學者、專家五人。
(二)     本局業務相關之督學一人、科長二人。
(三)     本局資訊單位技術專業人員二人。
   前項委員聘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委員出缺時,得補聘(派)之,其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為止。
四、本委員會為執行各項任務,另置下列各業務組,負責規劃辦理本市所屬學校資訊教育推展工作:
(一)     資訊環境基礎建設組:規劃辦理本市所屬學校電腦軟硬體充實更新、校園網路建置與管理事項。
(二)     學校校務行政系統組:規劃辦理本市所屬學校校務行政電子化及教育行政資料庫之建置事項。
(三)     校園自由軟體推動組:規劃辦理本市所屬學校教師校園自由軟體教案教材、教學應用、教師研習及特色發展事項。
(四)     資訊融入教學推動組:規劃辦理本市所屬學校資訊融入教學應用創新及研究發展事項。
(五)     資訊教育輔導評鑑組:規劃辦理本市所屬學校資訊教育教學輔導與相關評鑑事項。
(六)     網際網路管理支援組:規劃辦理本市所屬學校網路連線業務諮詢與管理、推廣網際網路應用事項。
   本委員會各組置組長一名,由主任委員或其授權代理人依業務功能屬性指定適當人員擔任,各組另置副組長一人至二人、組員若干名,由組長自行遴選後提報教育局審查核派。
五、本委員會基於專業諮詢需要,除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委員外,得視實際需要敦聘專案顧問,或成立資訊教育諮詢顧問團,以建立厚實之專業支援後盾。
六、本委員會委員、各業務組及專案顧問之成員單一性別比例應不低於成員總人數三分之一。
七、本委員會每年定期召開會議二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主任委員未克出席時,由副主任委員主持,正副主任委員皆未克出席時,由教育局秘書室主任主持。前述三人皆未克出席時,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代理。召開會議時各業務組應提出工作報告,準備討論議題及相關研商事宜。

八、本委員會之人員均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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