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辦法
學校相關法規、辦法
2015年5月28日 星期四
臺中市104年度國民中小學課後運動社團補助計畫
臺中市
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課後運動社團補助計畫
壹、
依據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度施政計畫及
104
至
107
年度中程施政計畫辦
理。
貳、
目標
一、
結合社區、社團舉辦課後運動性社團,協助家長為學生安排適當活動,培養學生正當休閒習慣,促進身心健全發展。
二、
推動本市學校運動風氣,培訓全國性運動會的本市選手,厚植本市整體運動實力。
參、
辦理期程:
104
年
8
月
1
日至
105
年
1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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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7日 星期三
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游泳及水域運動實施要點修正後全文
中華民國
97
年
5
月
29
日台體
(
三
)
字第
0970048227C
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
98
年
1
月
20
日台體
(
三
)
字第
0970248323C
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
98
年
12
月
21
日
台體
(
一
)
字第
0980209737C
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7
日臺體(一)字第
1010229014B
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20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040013937E
號令修正
一、教育部體育署
(
以下簡稱本署
)
為擴展學生水域運動體驗學習機會,培養學生游泳能力,以提升學生水中安全認知及自救能力,促進學生將水域運動列為終生運動之選擇,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單位
(
一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二
)
教育部主管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下各級學校。
三、補助活動範圍
(
一
)
水域運動觀摩及研討
(
習
)
。
(
二
)
區域性水域體驗推廣活動。
(
三
)
充實與更新水域運動體驗場地及設備。
(
四
)
學生游泳體驗(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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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4日 星期日
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
102
年
4
月
1
日
臺教社(三)字第
1020038227C
號令修正發布
一、教育部
(
以下簡稱本部
)
為全面推展社會教育,表揚對社會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擴大社會教育效果,特訂定本要點。
二、表揚對象:
(一)團體:包括機關
(
構
)
、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
(
團隊
)
、依法設立有案之團體、法人、企業。
(二)個人:包括社會人士、學校教職員工及實際從事社會教育之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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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2日 星期五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執行科技部科學教育培龍計畫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執行科技部科學教育培龍計畫
【國小學生琢玉培龍計畫:數學有感、能知、願行之提升】
104
至
105
學年度推動計畫書
一、計畫依據與目的
(一)計畫依據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執行科技部
104
至
105
學
年度「
科學教育培龍計畫
」之「
國小學生琢玉培龍計畫:數學有感、能知、願行之提升
」整合型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徵求國民小學參與本計畫。本計畫
協助國小教師篩選需要數學補救教學學生,並應用可行的教學資源進行補救教學,
希冀提升數學低成就學生的數學成就和數學學習動機與態度。
(二)計畫目的
本計畫
進行國民小學四至六年級數學低成就補救教學,
頒給參與之國民小學「
數學培龍特色學校
」證書,以及核給參與國小教師「
數學培龍特色學校專業教師
」證書。本計畫採融入式補救教學,進行縱貫性實務研究。
104
學
年度參與年級為四、五年級導師,
105
學
年度參與年級為四、五、六年級導師。本計畫可精進「
數學培龍特色學校
」教師教學專業,提升國民小學專業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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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國中小補救教學與民間資源整合運用實施計畫
臺中市國中小補救教學與
民間資源整合運用實施計畫
104
年
5
月
21
日
中市教小字第
1040035936
號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
二、臺中市
104
年度推動補救教學整體方案。
貳、目的:
一、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發揮補救教學資源綜效。
二、提昇補救教學實施品質,提高補救教學成效。
二、透過民間資源精進補救教學教材教法,強化敎師補救教學知能。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中市南屯區惠文國小、臺中市沙鹿區北勢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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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大學協助偏鄉地區國民中小學發展課程及教學作業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大學協助偏鄉地區國民中小學發展課程及教學作業要點
一、
目的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以下簡稱本署
)
為協助偏鄉地區國民中小學
(
以下簡稱學校
)
發展課程及教學,推動師資培育之大學
(
以下簡稱師培大學
)
組成專業團隊
(
以下簡稱團隊
)
以長期、深入及系統性方式,至學校協助教師專業成長,促進學生有效學習,特訂定本要點。
二、
補助對象
本要點之補助對象為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及教育部主管之國民中小學。
三、
補助項目
(一)
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辦理本要點相關事務之業務費,依參與之學校數計算補助經費,總計以新臺幣
(
以下同
)
五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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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9日 星期二
各級學校學生安全健康上網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
101
年
05
月
09
日臺電字第
1010063158
號核定
中華民國
102
年
08
月
20
日
臺教資
(
三
)
字第
1020113465
號
修訂
中華民國
104
年
04
月
08
日
臺教資
(
三
)
字第
1040034864
號
修訂
壹、緣起
近年來由於資通設施普及化,學生持有智慧型行動裝置比例的提高,加上各類型行動
APPs
的推陳出新、以及上網優惠措施的趨勢,使用的應用服務也越來越多元,上網的時間越來越長,許多新的犯罪或詐騙手法趁機發展,因此希望藉由本計畫打造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有效教導學生瞭解網路的本質、培養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辨認網路的訊息種類及養成良好的網路使用習慣,進而成為資訊社會的好國民。
貳、實施目標
一、從學生、教師、學校及家庭四方面,全面提升安全健康上網教育。
二、跨單位推動學生安全健康上網工作,並定期檢討與精進。
三、以三級預防之概念,培育具有資訊倫理與健康上網良好習慣的現代國民。
參、計畫期程
104
年
4
月
8
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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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交通維持計畫稽查小組設置要點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交通維持計畫稽查小組
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18
日府授人企字第
1040112386
號函訂定
一、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降低轄內捷運施工期間交通衝擊及減少交通事故,統籌協調督導交通維持計畫之稽查工作,維護用路人安全,設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交通維持計畫稽查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捷運工程係指符合大眾捷運法第三條之大眾捷運系統建設相關工程。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府交通局副局長兼任,副召集人二人,由本府交通局主任秘書及本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大隊長兼任,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府交通局交通行政科科長兼任,其餘小組成員由本府就下列機關股(課)長以上人員派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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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臺中市政府心理健康委員會設置要點
臺中市政府心理健康委員會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
103
年
03
月
31
日府授人企字第
1030058089
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
104
年
05
月
11
日府授人企字第
1040105700
號函修正
一、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保障全體市民心理健康之基本人權,促進其心理健康及提升幸福感,強化政策訂定、行政推動及網絡連結,特設臺中市政府心理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
一
)
強化心理健康促進之基礎建設。
(
二
)
協調與整合跨局處之心理健康資源與網絡。
(
三
)
精進心理健康政策之執行成效。
(
四
)
精神疾病和自殺防治研究計畫及精神照護機構設立之諮詢事項。
(
五
)
病人就醫權益保障及權益受損申訴案件之協調及審查事項。
(
六
)
其他有關心理健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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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日 星期五
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作業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作業原則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改進方案,特訂定本原則。
二、
目的:
(一)
提升外籍與大陸配偶子女自我認同、生活適應及學習適應能力。
(二)
提供外籍及大陸配偶親職教育課程,強化其教養子女能力。
(三)
提供外籍與大陸配偶及其子女多元化資源,共創豐富之國際文化。
(四)
讓外籍與大陸配偶子女認同並樂於學習及運用其父(母)之母語,形成其另一語言資產,同時孕育國家未來之競爭力。
三、
補助對象:直轄市、縣(市)(以下簡稱縣市)政府。
四、
補助項目:
(一)
實施諮詢輔導方案。
(二)
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三)
舉辦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四)
辦理教育方式研討會。
(五)
辦理教師多元文化研習。
(六)
實施華語補救課程。
(七)
編印或購買多元文化教材、手冊或其他教學材料。
(八)
辦理全國性多元文化教育優良教案甄選。
(九)
辦理母語傳承課程。
(十)
辦理全國性多語多元文化繪本親子共讀心得感想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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