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30日 星期六

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英語巡迴教師服務注意事項

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英語巡迴教師服務注意事項
一、  英語巡迴教師:
(一)   英語巡迴教師(以下簡稱巡迴教師)係指經甄選合格英語專任教師,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置於中心學校之外加編制正式教師,配合教育局分配之學校及節數進行英語教學。
(二)   巡迴教師依教育局分配節數至各接受巡迴服務之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巡迴服務學校)擔任普通班英語授課教師,服務英語專長教師不足之學校,維持英語教學品質,提高合格英語教師授課比率。
(三)   巡迴服務連續兩年表現優良教師,得由所屬中心學校、巡迴服務學校或相關單位提報具體優良事蹟,敘嘉獎乙次;若連續服務滿五年敘嘉獎貳次。

2016年7月26日 星期二

臺中市本土教育教學資源中心設置要點

臺中市本土教育教學資源中心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031中市教小字第1000010525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5722教小字第1050056236號函修正第三、四點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推動本市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培養學生尊重本土文化及熱愛家鄉進而關懷世界的情操,特設臺中市本土教育教學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蒐集、整理、建檔本土教育(語言)教學資料書籍、影音、文物資料等,提供教師本土教育(語言)教學資源。
(二)編輯、修訂本土教育(語言)教學補充教材,提供本土教育(語言)教學活動運用。
(三)研發、製作多元化的本土教育(語言)教學輔助媒體、提升本土教育(語言)教學活動實施成效。

2016年7月22日 星期五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修正條文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修正條文
第一條 本辦法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三條之二第三項及國民教育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審議課程綱要,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以下簡稱課審會);課審會分為審議大會及分組審議會。
前項分組審議會,得依各教育階段及特別類型教育,分為下列各組:
一、各教育階段:
(一)國民小學分組。
(二)國民中學分組。
(三)普通型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分組。
(四)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分組。

2016年7月19日 星期二

臺中市防災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

臺中市防災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435日中市教秘字第1040014451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5121日中市教秘字第1050005303號函下達
              中華民國105715日中市教秘字第1050052548號函下達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為強化所屬各級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之課程發展、教學研究與學習評量之效能,提高防災教育品質,特設臺中市防災教育輔導團(以下簡稱輔導團),並訂定本要點。
二、輔導團任務如下︰
   ()宣導防災教育相關政策(掌握校園災害潛勢、繪製校園防災地圖、編撰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執行校園防災演練等),輔導學校落實辦理。
()依據防災素養進行教學課程、教材教法、多元評量之教學研究,並推廣分享至所屬各級學校。
 () 提供學校防災教育諮詢管道,協助教師解決教學困境。

2016年7月18日 星期一

重申國民小學班級編制應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辦理


  1.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7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76644號函辦理。
  2.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2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略以:國民小學每班學生人數,自104學年度起,一年級至六年級以29人編班。請各校務必落實前揭規定,不得放寬各年級額滿學生人數。
  3. 又針對極少數學校因降低班級學生人數,而致教室不足現象倘學校依據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辦理後,確有前述不足情形,致學校無法依規定人數編班,務請於105年8月1日(星期一)前依教育部96年5月31日台國(四)字第0960077025號函規定,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函報本局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備查,惟班級學生人數仍不得高於35人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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